一、玻璃幕墙施工验收
(1)幕墙工程验收应在建筑物完工(不包括二次装修)后进行,验收前应将其表面擦洗干净。
(2)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:
①设计图纸、文件、设计修改和材料代用文件;
②材料、构件出厂质量证书,型材试验报告、结构硅酮密封胶相容性和粘结力试验报告;
③隐蔽工程验收文件;
④施工安装自检记录。
(3)幕墙工程质量应按观感检验和抽样检验进行检验。以一幅幕墙为检验单元,每幅幕墙均应检验。
(4)幕墙工程观感检验,应按下列八点要求进行:
①明框幕墙框料应竖直横平;幕墙分格玻璃拼缝应坚直横平,缝宽应均匀,并符合设计要求。
②玻璃的品种、规格与色彩应与设计相符,色泽应基本均匀,铝合金料不应有析碱、发霉和镀膜脱落等现象。
③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。
④金属材料的色彩应与设计相符,色泽应基本均匀,铝合金料不应有脱膜现象。
⑤铝合金装饰压板,表面应平整,不应有肉眼可察觉的变形、疲纹或局部压碾等缺陷。
⑥幕墙的上下边及侧边封口、沉降缝、伸缩缝、防震缝的处理及防雷体系应符合规范。
⑦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整齐美观。
⑧幕墙不得渗漏。
二、玻璃幕墙施工质量要求
(1)幕墙以及铝合金构件要横平竖直,标高正确,表面不允许有机械损伤(如划伤、擦伤、压痕),也不允许有需处理的缺陷。
(2)幕墙全部外露金属件(压板),从任何角度看均应外表平整,不允许有任何小的变形、波纹、紧固件的凹进或突出。
(3)牛腿铁件与T形槽固定后应焊接牢固,与主体结构混凝土接触面的间隙不得大于lmm,并用镀锌钢板塞实。牛腿铁件与幕墙的连接,必须垫好防震胶垫。施工现场焊接的钢件焊缝,应在现场涂二道防锈漆。
(4)在与砌体、抹面或混凝土表面接触的金属表面,必须涂刷沥青漆,厚度大于100um。
(5)玻璃安装时,其边缘与尤骨必须保持间隙,使上、下、左、右各边空隙均有保证。同时,要防止污染玻璃,特别是镀膜一侧应尤加注意,以防止镀膜剥落形成花脸。安装好的玻璃表面应乎整,不得出现翘曲等现象。
(6)橡胶条和胶条的嵌塞应密实、全面,两根橡胶条的接口处必须用密封胶填充严实。使用封缝胶密封时,应挤封饱满、均匀一致,外观应平整光滑。
(7)层间防火、保温矿棉材料,要填塞严实,不得遗漏。